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5-11-27
来源: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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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节能灯具更换
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人: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机关办公区节能LED灯具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根据我委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现计划对机关办公区照明灯具进行节能改造。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更换为LED灯具,包括原有灯具的拆除、新灯具的供应以及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灯具规格:节能LED灯具,长度125cm,宽度35cm,功率不低于65W。
采购数量:70盏
技术要求: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安全、节能标准,光效高、稳定性好、显色性佳。
服务内容:安全、规范地拆除现有旧灯具,提供全新的、符合上述规格及国家标准的节能LED灯具,负责新灯具的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质保要求:所供灯具及安装服务整体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
二、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含旧灯拆除、新灯供应、安装调试、税金、运输、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单位:元/套)及总价。
报价时请提供所投灯具的产品详细规格参数、型号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如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请提供详细的费用构成清单。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与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相关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内容:须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单、产品证明文件等。
提交方式: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8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市政府国资委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4-5821171;18989949703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5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