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3年度
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二、机构设置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8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与四川成都及临近地市、市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等工作。
2.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的政务、经济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为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协助市直各部门拓宽人才、技术、劳务、资金等渠道,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
4.接受市有关部门的委托,在驻在地及临近地市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做好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5.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在驻在地及临近地市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7.负责管市退(离)休干部与工人在成都的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稳信访工作。
8.负责对办事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接待科、管理科、财务科。2023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予以撤销,2023年6月完成所有机构撤销和资产移交等相关事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本年收入181.6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预算总支出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变动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无法完成全年支出。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预算支出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变动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无法完成全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4万元,占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8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1万元,占81.82%;项目支出33.03万元,占18.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1.64万元,支出181.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
支出减少181.6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7.74万元,变动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无法完成全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7.74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无法完成全年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42万元,占82.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万元,占7.91%;卫生健康(类)支出7.81万元,占4.3%;住房保障(类)支出9.04万元,占4.98%。(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85.59万元、伙食补助费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万元。公用经费11.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4.88万元、印刷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2.36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未列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未列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未列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3.83万元,下降81.16%,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万元,占9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0.5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油料、保险、过路过桥费、洗车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人员接待。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未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因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未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因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未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因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未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42万元,同年初预算一致。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23年3月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部门拥有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划转至市政府办公室,车辆划转至市财政局同一调配。
年末无在建工程。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