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一、 部门(单位)职责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县法院的审判活动、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按照管辖,对统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为政法专项编制。
包括第一检察部(刑事)、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第三检察部(执行检查)、第四检察部(控告案管)、检察综合保障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17.95万元,支出总计917.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6.11万元,下降7.66%;支出总计减少199.78万元,下降17.8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917.95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917.95万元,比上年减少199.78万元,减少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753.7万元,占总支出的82.11%;项目支出164.25万元,占总支出的17.8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91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9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70万元,占82.11%;项目支出164.25万元,占17.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17.95万元,支出917.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11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199.98万元,下降17.8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99.98万元,下降17.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742.42万元,占8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21万元,占6.8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1.24万元,占4.49%;住房保障(类)支出71.09万元,占7.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8.72万元,支出决算为91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56.1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单位设备购置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经费支出范围较小,未能有效进行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检察支出经费为追加经费,单位年初预算未体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69万元,支出决算为6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人社会保险基数上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5.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70万元,比2022年减少45.03,下降5.64%。其中:人员经费730.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88.79万元、津贴补贴335.16万元、奖金27.45万元、伙食补助费15.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万元、住房公积金48.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24万元。公用经费23.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4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5.4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3.3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9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年检、维修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5.49万元,增长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19万元,增长25.9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7人次;主要用于对口援藏调研、培训工作餐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11万元,增长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完善财务规范,列专项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干部职工体检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党建经费等项目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较好,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完成。2023年度预算执行制度达到94.02%,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优先安排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好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工布江达县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54万元,降低42.52%。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资产运行维护支出等多数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工布江达县检察院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116.0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25平方米,业务用房991.0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五)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分配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