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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属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政府国资委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在制定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时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接受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12315、0894—5821171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依法通过来信来访向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

三、受理流程

(一)汇总登记。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的举报材料,统一由国资委办公室达娃旺堆同志汇总登记。

(二)及时交办。国资委办公室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初判,认为可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告知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办理。

四、处理回应

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根据“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及时补审;属于涉嫌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应政策措施,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中规范性文件类,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应当配合政策法规部门做好本系统文件清理工作;其他政策措施类,可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按照“谁制定、谁回应”的原则,政策措施起草科室需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书面反馈企业科。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