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政府国资委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19-0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
问题:市第一自来水厂新建水源地一处,没有同步划定并建设水源地保护区 措施:市国资委牵头指导市净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全面完成市第一水厂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
责任单位 |
市政府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净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责任人 |
巴桑 |
联系电话 |
08945823303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市第一水厂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
整改措施 |
市国资委牵头指导市净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全面完成市第一水厂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主要工作:1.收集第一水厂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关资料; 2.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019年11月8日,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划定林芝市第一水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