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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八、202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九、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十、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林芝市国资委于2004年6月成立,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有关规定,代表林芝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4.按照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和市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参与推动边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5.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6.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7.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或协助相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推动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8.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等。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
10.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市国资委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企业改革发展科、企业资本监管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表格详见附件)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782.22万元,比上年增加751.45万元,增长24.7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5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800.40万元,占总预算的22.70%,比上年减少440.00万元;项目支出收入2726.1万元,占总预算的77.3%,比上年增加935.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52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6.35万元,占总预算的2.45%;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46.12万元,占总预算的1.3%;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500.00万元;占总预算的14.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2834.78万元,占总预算的80.3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59.25万元,占总预算的1.68%。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为751.46万元,占总预算的21.3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为41.24万元,占总预算的1.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数为7.7万元,占总预算的0.22%;其他支出预算数为(项目)2726.1万元,占总预算的77.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80.07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2.27%;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5.38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0.15%;抚恤(款)抚恤金(项)0.9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0.03%。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0.23%;行政单位医疗补助(项)38.02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1.08%。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500.00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支出的14.18%。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608.68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17.26%。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10.00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0.28%。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501.1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14.21%。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1715.00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48.63%。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9.25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1.68%。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万元。
2025年,林芝市国资委共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度机关运行预算数为41.24万元。占总预算的1.40%,其中:办公费1.66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6.0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0.35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9万元。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92.33万元,占总预算的13.02%,其中,国有企业改革资金(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120.00万元,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检查费73.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及运转保障费214.00万元,司库体系运转保障费55.33万元,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薪酬待遇、履职待遇、业务支出30.0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安排,为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部分重点项目目前只安排上半年度预算资金,剩余下半年度预算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调整追加。
林芝市国资委2025年共申报项目2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1个,财政预算安排2949.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1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92.3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55.7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企业代拨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2585.4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9个。2025年我委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782.22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782.2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46.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5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283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5.72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782.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52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255.72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782.2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46.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5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283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5.72万元。
2025年,林芝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资金688.00万元,其中300万元为企业代拨资金林芝市交通集团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经费。
2025年,林芝市国资委共有车辆3辆,人车比例7.7: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