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林芝市政府国资委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会议材料、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2.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人选;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企业改革发展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机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完成原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4.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科(考核分配科、监事会工作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协调企业房改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任期经营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代表地区行政公署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工作。

5.产权管理科(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